香港大学教授:新型城镇化须摆脱土地制度束缚

2013年05月17日15:05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刘颂杰

  5月,全国城镇化会议召开时间一再推迟的消息引发广泛猜测。有媒体引用接近政府人士的表态称,会议一拖再拖的原因可能是高层对已具雏形的城镇化发展规划不满意。许成钢接受了本报专访时表示,内需不足是中国经济结构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过去十几年的城镇化过程中的基本政策,从多方面压制了内需,而且还在继续压制内需。

  许成钢指出,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让原本就内需不足的经济雪上加霜。世界上任何不是最贫穷的经济,包括中等发达和发达的经济体,房地产市场都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或称所谓的经济支柱部门。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大概相当于美国20世纪初的状况。美国20世纪初的三大经济支柱是钢铁、建筑和汽车,建筑业的主体是住房,也包括公路和桥梁;中国经济的基本支柱也同样是住房、建筑、桥梁,打压住房市场,拖累了整个经济。

  “过去的一系列城镇化政策,是造成中国经济结构问题的根源之一。未来的‘新型城镇化’能不能解决经济结构的内需不足问题等,取决于以上讨论的体制问题是否有改革,要看新型城镇化的含义是什么。”许成钢说,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是远远超出了城镇化的问题本身,城镇化只是其中一部分。在暂时尚未改变土地所有制,又想暂时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时,唯一的可行的做法是放开土地供给。

  许成钢认为,政府控制土地供给、土地财政问题,其根源是土地国有制。这本身是经济体系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在土地国有的制度下,政府为何要控制土地供给?原因很简单,各个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用出卖土地来赚钱。作为唯一的土地所有者,为了收益最大,一定要限制供给。

  许成钢说,所有权的最终判断在于产权的最终控制权。所谓集体所有的土地实际上是国家和“集体”之间的一个合同。按照这个合同,从事农业,集体便拥有使用权和小范围的支配权。但超出农业,集体就不再拥有权利,而最终处置权在国家。因此,从产权的概念上讲,宪法明确规定了土地的最终产权不在集体手里,中国的土地就是一元制。这种土地制度需要改革,但改革的启动一是缺乏对土地产权问题的基本认识和共识,二是受阻于政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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